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长江绿色氢能产业研究院校外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利

作者:氢能研究院 时间:2019-12-04 点击数:

长江绿色氢能产业研究院校外工作人员的职责与权利

1. 校外人员的职责

1)应自觉遵守国家(中国)、学校、研究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主动、积极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2)爱护关心同学,配合研究院做好安全知识和实验操作规程教育,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。实验中随时注意学生的操作情况,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制止与纠正,对拒不按规程操作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验。

3)培养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知识与操作技能。要认真理解学生遇到的问题,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。鼓励学生积极探索,认真巡视检查、认真作好考核记录,按质按量完成实验指导任务。

5)联合申报项目,各自努力创造条件。项目批准后,尽力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。

6)外出开展业务,只有仅受研究院安排的工作,才能以研究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开展工作,如果是非研究院安排的工作,以研究院工作人员开展工作,造成严重影响,研究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
7)研究院不是法人实体,研究院校外工作人员开展研究院安排的工作,不可以以研究院的名义签订合同。需要签订合同协议,是九江学院与外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。

2. 校外人员的权利

1)研究院校外人员不享受九江学院的工资福利等,有合同的除外,校外人员完成研究院安排的工作,差旅费可以按规定报销。

2)研究院校外人员的实体与九江学院(研究院)联合申报的课题,项目批准后按协议分配资金。项目申报的费用,完成费用一般在项目经费里报销。

3)有权对个人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分红。

 

长江绿色氢能源产业研究院版权所有